中国国民党革命时期国旗
青天白日旗
青天白日旗1893年(光绪19年)秋天,革命党人陆皓东居住于尢烈的听涛阁,设计了“青天白日旗”。两年后,孙中山在香港举行兴中会的首次干部会议,通过了以青天白日旗为革命军旗,此后多次起义皆以此旗为标帜号召。
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后,以青天白日旗为党旗。国民政府北伐成功统一全中国后,以青天白日旗为海军舰艏旗(舰艏是军舰的船头)。
十八星旗
铁血十八星旗
十八星旗原是湖北革命团体共进会的会旗。1907年8月间,焦达峰、刘公、孙武等一批在日本的中国同盟会会员,筹组湖北共进会,任务是谋划准备在长江中游的反清武装起义,议定以十八星旗为会旗。
1911年9月,在同盟会推动下,两个革命组织文学社和共进会召开联席会议,策划于10月10日晚7时左右发动武昌起义,并组成领导起义的总指挥部,以及确定十八星旗为起义中的指挥旗帜。
1911年10月11日(武昌起义胜利翌日),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府(俗称“湖北军政府”)正式宣告成立,并使用十八星旗作为其政府代表旗帜。
1912年1月10日,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通过决议,以五色共和旗(即“五色旗”)为国旗,以十八星旗为陆军旗,海军旗则是一种以十八星旗为基调的旗帜。
不过北洋政府很快就停止使用十八星旗,以五色旗为陆军旗,以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海军旗。
1928年(民国十七年)12月17日,国民政府立法通过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中国的正式国旗,颁行全中国使用,全面取代五色旗和十八星旗。
铁血十九星旗
十八星旗意义
十八星旗全称铁血十八星旗,由红黄黑三色组成,红底与黑九角象征“血”与“铁”,即革命须抱铁血主义;黑九角内外两圈各九颗共十八颗圆星,代表关内当时清廷允许汉族居住的十八个行省;星呈金黄色,表示与满清对立之汉族炎黄子孙。
此旗只有代表汉人居住的18个行省,是因为晚清时期的革命家对革命有“上下两策”,上策是革命政府收复清朝的全部领土;下策是革命政府收复中原十八个汉族人省份的主权,把满蒙疆藏“出卖”给列强,以换取他们对革命的支持。清朝政府直到19世纪为止只准许汉族在十八个内地省份居住,这十八个省是直隶(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浙江、安徽、江苏、江西、福建、四川、陕西、甘肃、贵州和云南。不允许汉族随便迁入居住的有关外的满洲(东三省)、西藏(青海)、蒙古(内外蒙)、新疆。当时革命党人的“野心”并不大,只想“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就是在十八个省份中恢复汉人的主权,西藏(青海)、蒙古(内外蒙)、新疆和满洲(东三省)的主权都可以放弃。是以后来有人认为“十八星旗”,是大汉族主义的旗帜。
中华帝国国旗
中华帝国旗

洪宪中华帝国旗
中华帝国旗历史
1915年12月,大总统袁世凯将中华民国更改国号为中华帝国,并于12月12日加冕登基为皇帝,将民国五年(即1916年)改为中华帝国洪宪元年,史称洪宪帝制,废五色旗,改为中华帝国旗。但此举遭到大部份中国人民反对,蔡锷等人组织护国军群起讨伐,最后袁世凯于1916年3月22日宣布取消帝制,结束中华帝国。
洪宪中华帝国旗袁世凯洪宪帝制的国旗;据说曾有提议在五色旗上加红日一轮,以表示“五族共戴一君”的含义。

中国共产党革命时期国旗
中华共和国国旗

中华共和国国旗
中华共和国国旗1933年11月20日,闽变爆发,在福州的“生产人民党”及“第三党”举行“中国全国人民临时代表大会”,决议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推李济深、陈铭枢、陈友仁、蒋光鼐、蔡廷锴、方振武、黄琪翔等十一人为政府委员,并宣布最高权力机构为农工商学兵代表大会。22日“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宣布成立,以李济深为政府主席,陈友仁为外交部长,蒋光鼐为财政部长,李济深兼军事委员,任何公政为福建省长。改年号为“中华共和国”元年。更改国旗为上红下蓝,中嵌黄色五角星。最后在南京国民政府压境下瓦解,由成立至解散只有53天。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旗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旗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旗因应第一次国共合作失败,由中国国民党主政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采取军事围剿的方式,不断攻打中国共产党的若干根据地。为抵御国民政府的军事打击,以及加深其红色革命之探索与实践,中共遂仿效苏联的建国模式,以江西瑞金为首都,于1931年11月7日成立名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苏维埃性质的国家形式政权组织,后结束于1937年9月22日。
在国家运作期间,毛泽东、朱德等共63人被选举为“中央执行委员会”成员,其中毛泽东被推举为该委员会主席;随后,临时政府颁布了宪法,制定了国旗,发行了货币,而其实际控制区域常被称为“中央苏区”。此政权之实权不在其政府机构,而是先在中共上海中央局。上海局被国民政府破坏,上海组织领导向忠发等被捕后,实权转移到苏区的政治局常委集体,特别是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此政权并未获得任何国际上的承认。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央苏区在国共内战期间以中央执行委员会旗代国旗,后改以中共红军新军旗作代国旗用。
抗日战争时期国旗
在中国抗日战争时期所制定之国旗。此时期内包含了许多势力成立的政府所制立的国旗,但多数国家均认为其政府是日本在中国境内扶持政权而不予承认。
伪满洲国国旗

满洲国国旗
伪满洲国国旗1932年3月9日,在当时已被侵华日军占领的满洲地区,日本军部策划的满洲国在长春正式成立,年号大同,改长春为“新京”。清朝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为政府执政,郑孝胥为首任国务总理。当时的旗帜参照了革命时期的五色旗,改变而成。
1934年3月1日,“满洲国”正式更名为“满洲帝国”,溥仪改任“皇帝”,年号为“康德”,仍然沿用原样式的旗帜。
伪满洲国国旗,由红蓝白黑黄组成。在旗面的左上方的四色条纹中,红色代表大和族,蓝色代表汉族,白色代表蒙古族,黑色代表朝鲜族。旗的底色黄色代表满族,象征著五族协和,四个民族在满族的统治下联手建立满洲国。这种排列方式也表明了各民族的地位的不平等。实际上,满洲国是日本操纵的傀儡政权,假借其名用来巩固其对东北三省统治的工具。
而据1933年2月24日公布的满洲国国务院布告中所示,五色旗中,青色代表东方,红色代表南方,白色代表西方,黑色代表北方,黄色代表中央,寓意以中央行政统御四方。
伪蒙疆政权国旗
“蒙疆联合自治政府”于1939年9月合并“察南自治政府”、“晋北自治政府”、“蒙古联盟自治政府”三傀儡政权成立,以德穆楚克栋鲁普为主席,李守信、夏恭、于品卿为副主席,制定以下国旗,并用成吉思汗作为年号。1941年8月4日改名“蒙古自治邦”。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1937年12月14日侵华日军中的华北方面军所扶植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北京成立,统辖平津和华北等地区。初期采用五色旗,后期将五色旗加上火把及字句。1940年汪精卫成立南京国民政府后便被解散,改为华北政务委员会。

中华民国维新政府
于1938年3月28日侵华日军中的华中派遣军所扶植的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初期采用五色旗,后期再将五色旗加上火把及字句(与北京临时政府稍有不同)。后来于1940年3月和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并入汪精卫的南京国民政府。

汪精卫伪政权国旗
于1940年至1945年间,在日本侵略军扶持的汪精卫政权所采用之国旗,初期在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上方加上三角黄旗,后于1943年2月3日(民国三十二年)将上方之三角黄旗废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旗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五星红旗
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在1949年7月由曾联松设计。其中红色象征革命;五星呈黄色,有象征中国人为黄种人之意。大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星代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民族资产阶级(即原“士、农、工、商”之所谓“四民”,但依共产主义意识形态,顺序被改为“工、农、士、商”)。四颗小星环拱于大星之右,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和人民对党的拥护。
1949年6月1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委员会(简称筹备委员会)在北平正式成立,该会的筹备工作包括制定中国的新国旗,并指定由筹备会的第六小组负责。这个小组的成员有16人,他们是:马叙伦、叶剑英、张澜、郭沫若、陈嘉庚、马寅初、蔡畅、李立三、张奚若、廖承志、田汉、郑振铎、欧阳予倩、翦伯赞、钱三强、沈雁冰。
1949年6月16日,筹备委员会的首次会议上,决定成立拟定国旗、国徽、国歌方案小组,并向中国全国发出征稿启事。
1949年7月14日至8月15日,《人民日报》、《解放日报》、《新华日报》等国内各大报刊刊登了筹备委员会征集国旗图案的启事。一个月后,筹备委员会共征集到来自全国各地,港澳及海外地区寄来的应征图案3012幅。
后于9月开议时,审核通过的共有38幅,最后敲定8幅[来源请求]国旗样式作为备选国旗。当时最受欢迎的是草案一的设计。该设计以红底配上黄星,以及一条代表黄河的黄条而成。红底与黄星为征求新国旗设计稿的必备基本要素,黄星代表共产党或中国人民。
但部分人士认为,中国并非只有黄河一条大河而已,于是衍生出另外两个草案:草案二是二黄条代表黄河、长江,草案三则是三黄条代表黄河、长江、珠江。但张治中向毛泽东表示,黄条分割红地,如同国家被分裂,应另选作品。接下来选中了五星红旗。

由上海人曾联松所设计的五星红旗,原本的图样如草案四,构想主要是表现出中国四个主要社会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团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但由于五颗星自上而下排列,似乎隐含阶级地位之分,于是改为环绕大星的设计,并在大星中加入了锤子与镰刀的标志,见草案五。

后来将锤子与镰刀删除,因为一来认为五星红旗中大可不必出现镰刀、斧头,一颗大星就代表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来这样与苏联国旗太相似;三来考虑既已用四颗小星表示工、农、士、商平等,若再加入工人与农民的象征物,似乎又变得不平等了。国旗就此定案。
在全国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五星红旗获得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和会议代表一致通过,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的国旗。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第一面五星红旗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升起,标志着五星红旗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